《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邱区粮食供应应急预案的通知》文件解读
《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邱区粮食供应应急预案的通知》文件解读

日期: 2020-12-22 浏览量:75 来源: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罗思 文字大小:

为保障我区粮食供应安全,有效监测和控制突发事件引起的粮食市场异常波动,做好粮食供应和粮价稳定工作,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确保在发生严重自然灾害及突发事件等应急情况下我区的粮食供应,根据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了应对各种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重大疫情和严重自然灾害引起的粮食市场供求异常波动,确保粮食市场供应,保持粮食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阜新市粮食应急预案》、《新邱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三)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2 .加强监测、预防为主。

3.反应及时、处置果断。

4 .整合资源、信息共享。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一般粮食应急状态下,对粮食采购、调拨、加工、运输、供应和进出口等方面的应对工作。
在出现国家级粮食应急状态和重大、较大粮食应急状态时,依次按照《国家粮食应急预案》、《辽宁省粮食应急预案》和《阜新市粮食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执行;本预案适用于本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粮食供应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机制

三、粮食市场监测和预警

1. 粮食供应市场监测

2. 预警

四、应急响应及措施

当市场粮价波动达到Ⅰ级,需要启动粮食供应应急预案时,各成员单位在区粮食供应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各司其职、互通信息、协调配合、妥善处置。

五、 应急保障

六、后期处理

七、附则 


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邱区粮食供应应急预案的通知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