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05-29 浏览量:74 来源:长营子镇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格桑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一、背景依据:
根据《关于阜新市新邱区长营子镇大岗岗村“四位一体”农业综合园区内相关土地使用权收回事宜的通知》(新政发〔2024〕5号)要求,为加快阜新市新邱区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步伐,区政府决定对长营子镇大岗岗村“四位一体”农业综合园区棚舍及种植用地进行整治。该园区及种植用地自2004年起由出租方出租给各承租方,但承租方长期拖欠土地租金,严重违约,且存在大棚闲置、私自改变土地使用用途、环境污染等问题,因此需要进行整治。
二、主要目标:
整治工作的主要目标是保障土地的合理利用及村民土地的合法权益。通过整治,解决承租方拖欠土地租金、大棚闲置、私自改变土地使用用途、环境污染等问题,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
三、主要内容:
整治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依法追缴承租方欠缴的土地租金;
二是对有续租意愿的业主,补缴土地租金后重新签订土地租赁合同;
三是对无续租意愿的业主,补缴土地租金后收购棚舍,腾退相应土地;
四是对拒不补缴土地租金、不重新签订土地租赁协议、不按时缴纳土地租金、继续占用相关土地的承租方,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同时,政府还出台了奖励政策,鼓励业主在规定时间内补交拖欠租金、签订租赁协议或棚舍回购及土地退还协议。
文件解读单位:新邱区长营子镇人民政府
解读人:宋啸天
解读人电话:0418-2861637
新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营子镇大岗岗村“四位一体”农业综合园区棚舍和种植用地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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