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阜新市新邱区乡镇(街道)消防工作站管理规定的通知

日期: 2025-04-25 浏览量:121 来源: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张翔宇 文字大小:

长营子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加强街道应急消防管理工作,提高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预防和应对各类灾害事故,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阜新市新邱区乡镇(街道)消防工作站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阜新市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阜新市新邱区乡镇(街道)消防工作站管理规定

 

目  录 

第一章   消防工作站职责制度

第一节   机构设置

第二节   工作职责

第三节   工作制度

第二章   消防安全检查

第一节   基本要求

第二节   消防安全检查内容

第三节   火灾隐患整改

第三章   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第一节   基本要求

第二节   工作内容

第三节   方式方法

第四章   消防工作站档案

                                        

第一章  消防工作站职责制度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动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辽政办〔2025〕3号〔2025〕3号),辽宁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出台《辽宁省乡镇、街道消防安全检查工作若干规定》(辽消安委〔2024〕23号)的要求,所有乡镇(街道)均应设置消防工作站,主要承担乡镇(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责,负责组织辖区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初期火灾扑救等工作,通过依法授权方式承担的消防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督促辖区村(居)民委员会开展消防工作。

第一节   机构设置

一、设置要求

消防工作站可采取依托乡镇(街道)闲置房产进行装修改造,有条件的可单独设置,统一悬挂消防安全委员会、消防工作站2块牌子,设置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标牌。

二、人员组成

消防工作站设站长、副站长。站长可由乡镇(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副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的班子成员担任或由事业编制人员担任,接受乡镇(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主任(乡镇长、街道办主任)的领导。副站长为在职在编人员,负责消防工作站及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消防工作站至少配备2名事业编制人员。

三、保障措施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将消防工作站日常运行、办公等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为消防工作站配备必要的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并建立消防工作站工作人员管理使用、考评奖惩、晋级晋升等制度。

第二节   工作职责

一、乡镇(街道)消防工作站职责

乡镇(街道)消防工作站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领导下,承担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责,主要开展下列工作:

(一)贯彻执行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履行乡镇消防安全职责;

(二)学习传达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指示和部署要求,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和措施;

(三)推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编制消防规划和贯彻实施;

(四)全面掌握消防工作动态,定期分析辖区消防安全形势,通报典型火灾事故,对辖区单位场所开展警示、约谈,提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单位和个人进行督办、问责,并开展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检查;

(五)依法履行消防行政执法职责;

(六)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宣传和教育培训等火灾防控工作,推动落实各级消防责任,建立工作档案;

(七)督促指导辖区行政村、社区开展消防工作;

(八)协助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和保护现场;

(九)完成上级部署的其他消防工作任务。

二、乡镇(街道)消防工作站站长职责

(一)及时报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健全和调整消防安全组织机构、人员;

(二)制定消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实施管理和督促指导辖区消防工作;

(四)熟悉和掌握辖区消防安全状况,组织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定期会商、分析研判消防安全形势,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五)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宣传和教育培训等火灾防控工作;

(六)组织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

(七)依法开展消防行政执法;

(八)组织消防工作站人员学习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指示和部署要求、消防知识和技能,提升履职能力;

(九)负责本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及消防工作站日常管理;

(十)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及上级要求的其它工作职责。

三、乡镇(街道)消防工作站工作人员职责

(一)学习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指示和部署要求、消防知识和技能,提升履职能力;

(二)熟悉本职工作和辖区消防工作情况,及时提出改进和加强火灾防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指导微型消防站工作;

(四)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五)开展消防宣传和教育培训,对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等重点人群入户宣传、提示,规范用火用电用气用油;

(六)收集上报各项工作数据资料,建立消防工作档案;

(七)落实其它工作职责。

第三节  工作制度

消防工作站日常运行应当建立并落实分析研判、工作例会、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宣传和教育培训等工作制度。

一、分析研判制度

(一)每季度对辖区火灾形势及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全面分析研判。

(二)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及薄弱环节,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意见建议。

二、工作例会制度

(一)每月召开工作例会,传达学习上级工作要求,总结上月工作情况,部署本月重点工作,可与乡镇(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例会合并召开。

(二)会议内容结合工作实际确定,应至少包括:学习消防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传达贯彻上级有关消防安全的会议精神和重要工作部署;分析辖区消防安全形势,部署调度重点工作任务;研究解决消防安全重点难点问题等。

(三)会议可采取专题会、协调会、现场会、座谈会、参观学习会等形式召开,达到统一认识、解决问题、推进工作的目的。

三、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一)制订消防安全检查工作计划,组织对辖区内各类场所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

(二)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督促指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三)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问题,对拒不整改或到期未整改的,要及时报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处理,形成工作闭环;

(四)根据工作需要开展联合督导检查。

四、消防宣传和教育培训制度

(一)消防工作站应积极建立消防宣传教育网络,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自防自救能力。

(二)及时向镇街党(工)委、政府汇报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的思路、方案、措施,提请下发文件,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三)制订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策划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在每年“119”消防日、重大节庆日等节点开展主题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四)协调社会有关方面和力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重点加强对弱势群体的消防宣传教育。

(五)积极配合消防救援机构、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五、工作指导制度

(一)消防工作站指导辖区单位场所加强消防安全自主管理,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二)指导辖区社区、村庄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健全消防安全工作制度,落实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抓好日常消防工作。

(三)指导辖区单位场所和社区、村庄扎实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员工、村(居)民消防安全培训,强化消防常识宣传教育。

(四)指导辖区单位场所和社区、村庄开展灭火及疏散逃生演练。

六、学习培训制度

(一)消防工作站应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座谈研讨、跟班见学等方式,每周组织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学习培训。

(二)学习内容主要为消防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政策文件,以及具体业务知识、工作技能等。

(三)工作人员应按时参加学习培训,不迟到早退,确保学习效果。

(四)指导辖区单位场所和社区、村庄开展灭火及疏散逃生演练。

七、档案管理制度

(一)消防工作站档案管理应当遵循客观、完整、规范、安全的原则,实行集中统一管理,落实定期和离任离岗移交制度。

(二)应确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严格遵守档案管理有关规定。

(三)查阅、摘抄、复制档案应经站长或副站长批准,对借出档案室的资料应由借阅人签字,文档管理员应负责收回。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四)应做好防火、防潮措施,避免档案受到损坏,确保档案完好无损。

八、考评奖惩制度

(一)消防工作站应坚持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原则,制定工作人员考评细则,细化奖惩措施。

(二)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原则。

(三)在日常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经批准视情予以奖励。

(四)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原则,对在日常消防安全检查等工作中,职责履行不到位、失职失察、徇私舞弊等造成后果的。

九、消防部门业务指导制度

消防部门每季度对消防工作站人员采取跟班学习、示范教学等方式至少开展1次业务指导,并形成指导记录。

(一)消防救援大队组织消防工作站人员跟班学习;

(二)消防监督员与消防工作站人员定期开展联合检查,进行示范教学。

十、消防工作站对村(居)民委员会消防工作指导制度

(一)消防工作站指导辖区单位场所加强消防安全自主管理,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二)指导辖区社区、村庄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健全消防安全工作制度,落实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抓好日常消防工作。

(三)指导辖区单位场所和社区、村庄扎实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员工、村(居)民消防安全培训,强化消防常识宣传教育。

(四)指导辖区单位场所和社区、村庄开展灭火及疏散逃生演练。

 

第二章    消防安全检查

第一节  基本要求

一、消防安全检查范围

辖区内沿街门店、小单位(场所)、居民住宅。

二、消防安全检查形式

(一)日常检查:组织对辖区内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二)专项检查:根据工作实际,及时开展重点领域、突出风险消防安全检查;

(三)重点时段检查: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敏感节点和火灾多发季节期间,应当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及错时检查频次;

(四)举报投诉核查:对群众举报投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其他妨碍安全疏散的,应当在接到举报投诉后24小时内进行核查;对其他消防安全隐患问题的举报投诉,应当在接到举报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并将核查情况向举报人及时反馈。

三、消防安全检查要求

(一)检查人员开展检查时,应如实记录检查情况特别是发现的火灾隐患,填写检查记录表,并由被查对象陪同人员和检查人员签字确认。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当当场予以纠正或者督促限期改正,并核发有关记录单,到期后应进行复查;对拒不整改的应当牵头启动联合执法程序。对检查中发现的属于消防救援机构或公安派出所管辖单位场所的火灾隐患,在督促整改的同时应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抄告消防救援机构或公安派出所。

第二节  消防安全检查内容

消防安全检查应当围绕“不起火、不扩大、不亡人”目标,重点针对消防设施、安全疏散、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及可燃物管理等情况开展检查。

一、对沿街门店、九小场所重点实施“六查三清”

(一)六查

1.查通道:(1)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楼梯间是否堆放有物品,是否存在占用、堵塞、封闭安全出口现象;(2)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施是否完好。

2.查火源:(1)有无吸烟、违规使用明火、点蜡、焚香、点蚊香等现象;(2)餐饮场所厨房使用明火是否做到人走阀关,抽油烟机及烟道是否定期清洗;(3)是否存在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及甲、乙类液体燃料的现象。

3.查电源:(1)电气线路敷设是否规范,是否穿管保护;(2)电气线路、电源插座、开关是否安装敷设在可燃材料上;(3)是否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4)电井内是否堆放杂物,电井封堵是否严密;(5)配电箱周围是否堆放易燃可燃物品;(6)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以及将蓄电池放在店内充电现象。

4.检查设施:(1)是否配备灭火器、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独立式感烟报警器等消防设施器材;(2)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数量是否符合要求,是否保持完好有效。

5.查装修:(1)店内是否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2)是否违规使用泡沫彩钢板搭建建筑。

6.查住人:检查单位场所是否存在违规住人情况。

(二)三清

1.清违规住宿:(1)对违规住宿人员进行劝阻、清理;(2)住宿部分与其他区域采取完全防火分隔措施;(3)住宿部分建筑外窗不得设置铁栅栏、广告牌等影响人员疏散逃生的障碍物。

2.清乱堆乱放:(1)对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处堆放的障碍物进行清理;(2)对占用消防车通道、影响安全疏散的障碍物进行清理。

3.清违规停放充电:对违规停放、充电的电动自行车或蓄电池进行清理。

二、对居民住宅小区重点实施“五查”

1.查管理:(1)是否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3)是否按规定开展巡查;(4)电井(管道井)、是否违规堆放可燃物。

2.查值班:(1)高层住宅小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在位;(2)是否持证上岗。

3.检查设施:(1)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2)建筑消防设施是否进行维保检测。

4.查车道:(1)消防车通道是否被占用;(2)消防车通道是否划定标识;(3)消防车通道是否堆放杂物,是否畅通。

5.查电动自行车:(1)建筑门厅、通道是否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2)是否采取禁止电动自行车上楼入户措施;(3)是否划定区域进行集中停放、充电。

第三节  火灾隐患整改

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应当督促整改,并督促落实整改期间的防范措施。整改期限届满或者收到当事人的复查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复查合格的应当记录复查情况,由被检查单位(场所)负责人签字后存档;复查不合格的应书面上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督促整改。相关工作文书统一盖乡镇(街道)消防工作站印章。

鉴于当前消防行政执法授权尚未进入实质执行阶段,尚需较长时间方能全面实施,本指导手册未对消防行政执法相关内容作出规范和要求,消防部门将根据消防行政执法授权工作开展情况适时制订出台相关规定。

 

第三章  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第一节   基本要求

一、开展消防宣传“五进”活动(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进农村)。每年组织对辖区社会单位、居民小区开展一次消防宣传和教育培训。

二、加强重点人群宣传教育培训。每年对村(居)民委员会消防工作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培养消防安全明白人;定期走访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等重点人群,提示提醒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安全。

三、加强重点时段和重要节日宣传教育培训。在农业收获季节、重大活动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和教育培训活动,提高村(居)民消防安全意识。

四、督促履行消防宣传和教育培训职责。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立宣传栏、宣传橱窗等消防宣传阵地,定期组织集中宣传教育活动,指导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疏散演练,提升自防自救能力。

五、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将消防工作纳入村规民约。

第二节   工作内容

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消防法律法规、火灾预防知识、初起火灾扑救、疏散逃生常识等。

一、消防法规

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辽宁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消防常识

(一)报火警的方法和注意事项

1.拨发火警电话119;

2.要讲清着火单位场所详细地址;

3.要讲清起火物质、起火部位、火势发展情况,是否有人被困等;

4.报警后建议有人在主要路口接应和引导消防车去火场。

(二)火灾预防知识

1.安全用火常识

(1)厨房用火常识。用油锅时,人不能离开。如油温过高起火时,不要惊慌,可用锅盖迅速盖上,隔绝空气灭火,同时将油锅平稳端离炉火,待其冷却后才能打开锅盖;绝对不能向着火的油锅内倒水灭火。厨房内不要堆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定期对抽油烟机、燃气灶具进行清洗。

(2)使用蚊香安全常识。严禁在存有汽油、油漆等易燃液体的房间内点燃蚊香。点燃的蚊香应固定在专用的铁架和金属器皿上,不能将点燃的蚊香直接放在木桌、纸箱等可燃物上,或靠近窗帘、蚊帐、床单等可燃物。人员离开后,一定要把蚊香熄灭,以免留下火灾隐患。

(3)吸烟安全常识。不要躺在床上或沙发上吸烟。不要随手乱丢烟头,不要在维修汽车、清洗机件或加油时吸烟,不要把燃着的香烟随手乱放在可燃物上,人离开时一定熄灭烟火。不要在严禁明火的地方或场所吸烟。

(4)安全用火教育。要教育儿童不玩火,平时要把打火机等火种放在孩子不易拿到的地方,不准儿童开启煤气、液化气开关。不要让儿童在有可燃物的地方放烟花爆竹。

(5)“三清三关”。及时清理走道、阳台、厨房等部位的杂物和易燃物,人员外出离家时及时关闭火源、电源和气源。

2.安全用电常识

(1)安全使用插排电线。不要乱拉、乱接电线,使用不合格的电线和插排;不要将多个大功率电器插在同一个插排上,严防超负荷用电;不要随意将三眼插头改成两眼插头;禁止用铜线等用作保险丝。

(2)安全使用电器产品。电视机要注意通风、防潮、防热、防尘,其附近不要放置易燃易爆危险品;手机充电器使用完毕后及时断电;空调外机附近不要放置易燃物品和杂物;不要在无人看管的情况下使用小太阳、电热毯、电熨斗、电吹风、电炉等大功率电器;禁止使用不合格的用电设备,长期不使用的电器要进行断电处理。

(3)加强电井管理。电井、管道井要进行有效防火分隔,不得堆放可燃杂物。

3.安全用气常识

(1)燃气安全常识。使用燃气时,一定要有人照看,人离关火、关阀门。发生燃气泄漏时,应首先关闭厨房内的燃气进气阀门,熄灭火源;然后立即打开门窗,进行通风换气;严禁使用任何电气开关,严禁携带各种火种(如烟头等)进入室内;进入煤气味大的房间不能穿带有钉子的鞋;并通知燃气公司来人检查。检查燃气漏气安全方法:用软毛刷或毛笔蘸肥皂水涂抹,发现肥皂水连续起泡的地方即为漏气部位;严禁用直接划火柴的方法来检查漏气部位。

(2)液化石油气安全常识。严禁倒罐,严禁倾倒残液,严禁将钢瓶卧放使用;不准在漏气时,使用任何明火和电器;不准将气瓶靠近火源、热源,严禁用火、蒸汽等对气瓶加温;人员离开应及时关闭阀门;严禁将气瓶放在卧室内使用;应将气瓶放到阳光照射不到的地方或采取措施遮蔽阳光。

4.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常识

(1)安全充电。控制充电时间,一般在8~10小时内完成充电;应当在充电车棚、车位充电,严禁在室内、门厅和走道等区域充电,严禁飞线充电;严禁将电池带回居住场所充电;充电时不要在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严禁违规改装。应当选购合格电动自行车和电池;严禁超期使用电动自行车,严禁私自对电气线路和电瓶进行改造。

(3)日常自查。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的电线、电路等方面的检查,发现电池发热、线路老化、磨损等异常现象应及时维修。

三、初起火灾扑救常识

(一)灭火的四个基本方法

1.冷却灭火法。将水或泡沫等灭火剂直接喷洒在燃烧物体上,使可燃物质的温度降低到燃点以下,不能继续燃烧。用水冷却灭火,是扑救火灾最常用的方法。

2.隔离灭火法。将可燃物与着火源及助燃物隔离开来,使燃烧停止。如:关闭阀门,阻止可燃气体、液体流入燃烧区;拆除毗邻火场的易燃建筑,阻止火势蔓延等。

3.窒息灭火法。通过采取措施防止空气流入燃烧区,或者用惰性气体稀释空气中氧的含量,使燃烧物质缺乏或断绝氧气而停止燃烧。在火场上可用喷雾水流、水蒸汽、惰性气体充入燃烧区域内,稀释氧气浓度。

4.抑制灭火法。利用灭火剂终止物质持续燃烧,达到灭火的目的。如使用干粉灭火剂灭火。

(二)灭火器材的使用

1.灭火器

(1)手提式灭火器。灭火时,先除掉铅封,拔掉保险销,一手握住喷管,一手握住压把,在距火焰2米左右的地方,一手用力压下压把,一手拿着喷管左右摆动,对准火源喷射,直至把火扑灭。

(2)推车式灭火器。灭火时,将灭火器推至着火点附近,置于上风方向,一手抓住喷枪,一手顺势展开胶带(管),除掉铅封,拔出保险销,用手掌使劲按下供气阀门,一手把持喷枪管托,一手把持枪把,用手扳动喷枪开关,对准火源喷射,不断靠前左右摆动喷枪,用灭火剂罩住燃烧区,直至把火扑灭。

2.室内消火栓

火灾发生时,找到距离起火点最近的消火栓箱,打开箱门,如火势较小,可拉出卷盘水喉,打开阀门喷水灭火;如火势较大,则取出水带,甩开水带并确保水带完全展开,将水带的一端接在消火栓出水口上,另一端接好水枪,一人在起火点附近握紧水枪,另一人打开消火栓阀门出水灭火。

应当注意,要在确认火灾现场供电已断开的情况下,才能用消火栓出水扑救。

(三)技防物防措施的使用

鼓励“九小”场所、沿街门店、群租房加装独立式感烟探测器和简易喷淋装置。

1.独立式感烟探测器。独立式感烟探测器应安装在建筑物的顶棚,探测器指示灯应保持正常通电,外观保持整洁,保护外罩应摘除;发现设备异常及时维修更换。

2.简易喷淋装置。简易喷淋装置的户外部分应采取防冻措施;最末端部位应安装试水装置,能显示水压,确保供水正常;喷头安装形式应符合要求,无吊顶或格栅吊顶的应采取上喷形式,有吊顶的应采取下喷形式。

3.硬隔离措施。有人员住宿的“下店上宅”“前店后宅”建筑,应采取实体墙、加装防火门的方式将住宿和其他区域分隔;防火门外观应保持完整,无损坏,在自然状态下应能够自动闭合,无明显缝隙。

四、疏散逃生常识

(一)居住建筑火灾逃生

1.房间内起火且房门已被火封锁,室内人员不能顺利疏散时,可通过阳台或走廊转移到相邻未起火的房间疏散。

2.听到火灾警报,首先应该用手背去触摸房门,如果房门温度过高,不要打开房门,以免烟火蔓延至房间;如果房门温度不高,可通过正常途径逃离房间;离开房间时,要随手关好房门,以防火势蔓延。

3.如烟火已将疏散楼梯封堵,无法沿楼梯间向下疏散时,被困人员应当疏散到屋顶,从相邻未着火的疏散楼梯向地面疏散。

4.走廊、楼梯被烟火封锁时,被困人员要尽量靠近沿街窗口或阳台等容易被人发现的部位,通过呼救、抛掷物品、挥舞衣物、用手电筒往向外照射等方法,发出求救信号。

5.房间或走廊充满烟雾时,被困人员逃生时尽量使用过滤式逃生面具,低姿行走进行逃生。

6.被困位置楼层较低(二层以下)时,可将室内软床垫、被子等软物抛到楼底,从窗口跳至软物上逃生。

(二)商场市场火灾逃生

1.利用疏散通道逃生。下楼梯时应抓住扶手,以免被人群撞倒;不要乘坐普通电梯、自动扶梯逃生。

2.利用现场物品辅助逃生。例如,用浸湿后的毛巾、口罩捂住口鼻,防止吸入烟气;用绳索、布匹、床单、地毯、窗帘、机用皮带、消防水带、电缆线作为逃生工具逃生;穿戴安全帽、摩托车头盔、安全工作服等,避免被烧伤、碰伤。

3.利用构筑物逃生。当无法利用疏散楼梯逃生时,可利用外墙的落水管、雨篷、门、窗及避雷网等构筑物进行逃生,或转移到安全区域再寻找机会逃生。这种逃生方法有一定的危险性,要胆大细心,特别是老、弱、病、幼等人员不可盲目行事,否则容易造成伤亡。

4.寻找避难处所逃生。在无法利用疏散通道逃生的情况下,应迅速转移到室外阳台、楼房平顶等避难处所,等待救援;选择火势、烟雾难以蔓延的房间关好门窗,堵塞缝隙,用水将门、窗和各种可燃物浇湿,阻止或减缓火势和烟雾蔓延。被困者应当不断发出各种呼救信号,引起救援人员的注意,以帮助自己尽快脱离险境。

(三)歌舞娱乐场所火灾逃生

1.逃生时保持冷静。歌舞娱乐场所顾客人员密集,一般夜间营业,灯光暗淡,发生火灾时容易造成人员拥挤,易发生踩踏,发生火灾时应当保持头脑清醒,选择正确的疏散路线有秩序逃生。

2.寻找多种途径逃生。发生火灾时,首先通过安全出口迅速逃生。当无法从安全出口逃生时,可以选择从首层、二层窗口跳出或击碎外墙玻璃直接逃生,还可以选择室外落水管道、窗口、阳台逃生。通过窗口、阳台逃生时,可用窗帘或地毯等制成安全绳,滑绳自救。

3.防止烟气中毒。逃生过程中,应尽量避免大声呼喊,防止烟雾进入口腔,用水打湿衣服,捂住口鼻,低姿行走或匍匐爬行。

(四)“九小场所”火灾逃生

1.如疏散走道内着火并被烟气封堵,所在的房间如果采取了防火门硬隔离措施,应将衣物、棉被等打湿封死房门,防止烟雾进入房间。室内人员可通过阳台或走廊转移到相邻未起火的房间疏散,或者通过逃生软梯、逃生绳逃生。

2.如房间内没有配备逃生软梯、逃生绳,被困人员可拨打119报警,并通过窗口大声呼救,或者用窗帘或地毯等制成安全绳,滑绳自救。

3.被困人员可将棉被等物品扔到窗外,利用手扒窗沿的方式跳窗自救。

4.发生火灾要第一时间逃生,不要贪恋财物,更不能返回火场。

第三节  方式方法

一、固定阵地宣传教育培训

(一)利用镇街消防工作站设立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基地,组织广大群众参观学习。

(二)利用村(居)民委员会广播站(应急广播)、文化站等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三)在集市、广场、主要路口、道路两边墙体、村(居)民委员会办公场所醒目位置设置消防宣传栏(牌)、橱窗,张贴消防宣传标语、图画,广泛提示消防安全。

二、集中宣传教育培训

(一)举办学习班或培训班,组织辖区场所负责人、保安员,村(居)民委员会负责人、群众代表等相关人员集中学习。

(二)利用消防安全工作会、部署会等时机,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宣讲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内容方法。

(三)在农业收获季节、重大活动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通过大喇叭广播、播放消防安全教育警示片、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常识宣传。

(四)组织、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和辖区场所,积极参加志愿消防服务、全民消防知识云平台学习、消防安全知识测试、灭火技能竞赛等活动,提高消防安全素质。

三、其他形式宣传教育培训

(一)在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时,一并向被检查的单位和个人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常识。

(二)指导辖区社会单位、个体工商户作出消防安全承诺,落实主体责任。

(三)利用户外视频播放案例警示片、滚动字幕和消防安全公益广告。

第四章   消防工作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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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消防工作站基础台账

(一)成立消防工作站及组织机构调整文件。

(二)辖区基本情况(须含辖区面积、人口数、社区及小区数、社会单位数、消防水源、集中充电设施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情况)。

(三)消防工作站组织机构及人员一览表。

(四)工作职责。

(五)工作制度。

(六)社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单位卡片式预案)。

(七)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承诺书。

(八)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宣传、培训、演练记录。

辖区基本情况

消防工作站组织机构及人员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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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宣传和教育培训、演练档案

****消防工作站

消防宣传和教育培训、演练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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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消防安全责任制台帐

(一)乡镇(街道)关于消防工作的发展规划或年度实施计划、年度工作总结。

(二)乡镇(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调整文件。

(三)乡镇(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联席会议、联络员会议形成的文件资料。

(四)乡镇(街道)检查考评及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所形成的文件资料。

四、工作会议台账

(一)召开会议的通知、会议纪要、宣传信息等。

(二)研究消防工作的讲话、发言稿、签到、照片等。

五、消防专项整治、安保工作台账

(一)动员部署情况(会议、方案、文件)。

(二)推进情况(含措施、机制、执法数据、隐患分析及整改、督查督办工作)。

(三)工作情况通报、报告或总结。

六、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档案

(一)消防队伍基本情况(一队一表)。 

(二)消防水源(天然水源、市政水源)。

消防队伍基本情况(一队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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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消火栓、消防水源建设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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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消防监督检查台账

乡镇(街道)消防安全检查记录

编号:〔    〕第    号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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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签名):     

主要负责人或陪同检查人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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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阜新市新邱区乡镇(街道)消防工作站管理规定的政策解读

关于印发阜新市新邱区乡镇(街道)消防工作站管理规定的政策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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