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新邱区委政务保障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日期: 2020-01-23 浏览量:166 来源:新邱区财政局 责任编辑:罗思 文字大小:

一、阜新市新邱区委政务保障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市委和区委决策部署,服务区委中心工作,承担区委政务保障职能。

2、承担为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提供服务保障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全区干部档案的管理工作。

3、承担为思想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提供服务保障等事务性工作,负责《新邱时讯》的编辑、出版和发行,转播中央、省市广播电视节目,自办广播电视节目。

4、承担为社会管理、信访接待和信访事项复查提供服务保障等事务性工作。

5、承担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开展活动提供服务保障等事务性工作。

6、负责组织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和党员教育工作。

7、负责全区信息化建设,协助做好机要值班工作。

8、负责党史研究和地方史志编纂工作。

9、负责接收、征集、管理档案和开展档案利用工作。

10、负责离退休老干部的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活动。

11、负责青少年教育保护工作。

12、负责本系统内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13、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机构设置

综合部、教育培训部、新闻传媒部、档案管理服务部。代表委员服务部和离退休干部服务部。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新邱区政务保障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阜新市新邱委政务保障中心全额单位及自收自支单位。

二、阜新市新邱区委政务保障中心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三、阜新市新邱区委政务保障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阜新市新邱区政务保障中心2020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阜新市新邱区委政务保障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支出。阜新市新邱区委政务保障中心2020年全额单位收支总预算256.993万元、自收自支单位收支总预算149.663万元。

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全额单位比上年减少196万元、自收自支单位比上年减少214.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全额单位减少196万元、自收自支单位减少214.52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全额单位减少216.481万元,自收自支单位减少45.56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全额单位增加17.781万元,自收自支单位增加24.111万元。 

(二)关于阜新市新邱区委政务保障中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15万元,下降幅度为100%,下降原因主要是根据事业单位改革需要,原车辆隶属关系及使用均不在本单位。

(三)阜新市新邱区委政务保障中心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市新邱区委政务保障中心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33.4万元。

(四)阜新市新邱区委政务保障中心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市新邱区委政务保障中心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预算公开表2020(001001002001)政务保障中心全额单位.xls

预算公开表2020(001001002002)政务保障中心自收自支单位.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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