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1-08-19 浏览量:252 来源:阜新市新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责任编辑:马新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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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阜新市新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阜新市新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阜新市新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表(公开03表)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表)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5表)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06表)
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八、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
九、2020年度国有资产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9表)
第一部分 阜新市新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实施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工作的政策措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 )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订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家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8)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办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承担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和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11)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人武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12)职能转变。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机构设置
纳入阜新市新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阜新市新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第二部分 阜新市新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576.8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455.74万元,占收入总计的79%。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5.7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121.14万元,占收入总计的21%。主要是优抚等项目结转。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116.84万元,增加25%,主要原因:项目增加。
(二)支出总计314.6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98.37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5%。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3.7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26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2.项目支出16.24万元,占支出总计的5%。主要包括优抚等项目。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24.29万元,降低7%,主要原因项目减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262.27万元。
主要是退役士兵安置及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目增加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141.13万元,增长116%,主要原因:退役士兵安置及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目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14.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8.37万元,项目支出16.24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4.29万元,减少7%,主要原因:原由项目支出的经费改由人员经费列支。与年初预算相比,2020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47%,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72%。
(二)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14.6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2.93万元,占93.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06万元,占1.3 %;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8万元,占0.4%;其他支出16.24,占5.2%。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2.93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万元。
(2)事业单位离退休0万元。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26万元,主要是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34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及伤残军人养老保险。
(4)死亡抚恤0万元。
(5)伤残抚恤0万元。
(6)义务兵优待支出98.46万元,主要是义务兵优待支出,无年初预算。
(7)其他优抚支出72.34万元,主要是其他优待支出,无年初预算。
(8)退役士兵安置支出36.21万元,主要是退役士兵安置支出,无年初预算。
(9)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支出74.66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支出及其他退役士军事务管理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46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及伤残军人养老保险。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4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0.4万元,主要是单位医疗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4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
(2)事业单位医疗0万元。
4.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
5.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
6.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
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
8.国土海洋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
9.住房保障支出1.38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1.38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8.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1.1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7.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阜新市新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25万元,比上年减少18.19万元,降低71%,主要原因是应上级要求,经费压减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阜新市新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阜新市新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共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未组织对2020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阜新市新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件:阜新市新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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