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2-09-27 浏览量:208 来源:新邱区财政局 责任编辑:梁斌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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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阜新市新邱区财政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阜新市新邱区财政局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阜新市新邱区财政局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阜新市新邱区财政局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阜新市新邱区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财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和执行区财政政策、改革方案及其他有关政策;分析预测财政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区、镇分配政策,完善和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规范性文件。
(三)承担区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职责,负责编制年度区本级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区本级和全区年度财政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决算;组织制定区本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区转移支付制度;指导区、镇财政管理工作。
(四)负责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
(五)组织制定全区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区财政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
(六)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研究制定区管理权限内有关税收政策及税收政策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制定区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组织制定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制度,监督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活动。
(八)负责制定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及相关标准;管理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负责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
(九)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区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贯彻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拟订并组织执行企业财务管理规章和制度。
(十)负责办理和监督区财政经济发展支出,省、市和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区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组织审查财政性投资工程预(结)算、竣工决算;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承担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区本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政府性债务管理政策、制度,制定全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区政府性债务,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参与涉外债务谈判。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管理制度,制定全区会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
(十四)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和财政收支管理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五)组织实施全区财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指导全区财政系统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
(十六)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对区属国有企业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代表区政府向部分区直国有企业(含控股企业)派出董事、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监事。
(十七)关部门对区属国有企业、部分经营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绩效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编制国有资产经营预算草案,对区属企业国有资产收益组织收缴;对国有企业遗留债权的追索实行监管,对不良金融债权进行打包回购和处置,对涉债资产实行监管;对企业、经营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交易进行监督管理。
(十八)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区国有煤矿关闭破产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对集体企业资产进行监督和指导,指导集体企业的改革及资产清查、产权界定和资产评估等工作。
(十九)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新邱区财政局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阜新市新邱区财政局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阜新市新邱区财政局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132.0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32.05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6.9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35.1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10.08万元,增加8.26%,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的工资福利支出调标升档、保险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导致本年经费增加。
(二)支出总计132.05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96.93万元,占支出总计的73.4%。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7.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4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9.41万元。
2.项目支出35.12万元,占支出总计的26.6%。主要包括咨询费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10.08万元,增加8.26%,主要原因:一是工资福利支出调标升档、保险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导致本年经费增加;二是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我单位本年度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2.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93万元,项目支出35.12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08万元,增加8.26%,主要原因:一是工资福利支出调标升档、保险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导致本年经费增加;二是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57.75%,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5.79%,项目经费年初未制定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6.9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4.15万元,占86.8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万元,占6.3%;卫生健康支出2.7万元,占2.78%;住房保障支出3.98万元,占4.1%。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4.15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74.89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奖金、办公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3.9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调标升档、保险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导致本年经费增加,从而导致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2)其他财政事务支出9.26万元,主要是额外补充的办公经费等费用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单位离退休0.23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取暖费等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87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55.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度我单位无养老保险补缴导致。
3.卫生和健康支出2.7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2.7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5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按本单位医疗保险实际情况列支。
4.住房保障支出3.98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公积金3.98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79.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根据本单位住房公积金实际情况列支。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1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35.12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
1.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35.12万元,具体包括:
(1)生态环境治理35.12万元,主要是咨询费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单位无此项费用,无年初预算安排。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我单位无此项费用,无年初预算安排。2021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单位无此项费用,无年初预算安排。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21年公务接待费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单位无此项费用,无年初预算安排。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6.9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7.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49.4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41万元,比上年增加7.09万元,增加16.7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专用材料购置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我部门未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展开整体绩效自评。
(2)部门评价情况。本年度主管部门未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我单位无此情况。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年度主管部门未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我单位无此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阜新市新邱区财政局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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