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阜新新邱经济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25-07-18 浏览量:89 来源: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张翔宇 文字大小:

长营子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驻区各单位:

《阜新新邱经济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方案》已通过十九届区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审议,现印发给你们,认真组织实施。

 

 

阜新市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阜新新邱经济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新邱经济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激发发展活力,提升发展能级,根据阜新市《关于深化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系统思维、问题导向、守正创新、因地制宜,以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助力阜新转型振兴。通过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开发区与行政区的边界和权责关系更为清晰明确,干部人才、财政保障、薪酬激励、绩效考核、运营机制等现代管理制度更加完善健全,体制机制活力进一步显现,开发区对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辐射、示范、带动作用显著提升,成为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生力军,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

二、重点改革任务

(一)深化事权制度改革

1.聚焦主责主业。聚焦开发区发展经济主责主业,以投资强度、税收、产值为主抓手,对项目设立入驻标准,推动开发区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开发区原则上不承担教育、医疗、社保、民政等与开发区生产经营无关的社会管理职能。

责任部门:区发改局、自然资源新邱分局、区商务局、区税务局、新邱经开区

2.明确职责边界。按照开发区聚焦经济发展的原则,经开区与区政府理清职责边界,制定权责清单,明确各自职责分工和衔接流程,确保开发区权责一致。鼓励镇、街、区直各部门与开发区互派人员,交叉任职,形成开发区与区政府各职能部门间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

责任部门: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司法局、区数据局、新邱经开区

3.完善赋权承接机制。根据开发区需求,除有明文规定不允许向开发区下放的管理事项外,依法有序向开发区赋予相应的市级区级经济管理权限,做到应放尽放、能放尽放。开发区要全面承接好市区两级下放的经济管理权限,编制阜新新邱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权责清单、审批流程、审批制度和企业办事指南。按照“谁赋权、谁指导”原则,加强业务指导、培训、监管和定期评估。各行政审批部门要探索推行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制等管理方式创新。全面推广“多评合一”模式,加快项目落地。区直有关部门和驻区有关单位按照权责对等原则加强对开发区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和指导。

责任部门: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工信局、区应急局、区数据局、自然资源新邱分局、生态环境新邱分局、新邱经开区

(二)深化财税制度改革

4.保障开发区基本运转。将基本支出列入预算,按月直接拨付给开发区。将向上争取的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央和省、市级资金及时下达给开发区。具备条件后,按照人民银行等部门有关管理规定为开发区设立独立财政管理机构,实行财政独立核算制度。

责任部门:区财政局、新邱经开区

5.建立财力分成机制。在保障园区基本运转资金到位的前提下,按照市下发的加强招商引资七条新机制的文件精神,逐步实施税收增量奖补资金政策。待设立独立机构后,以一定时间区间内开发区企业税收收入为基数,按新落地项目评价情况,将开发区自主招商项目增量税收收入的区级留成部分按7:3的比例返还给开发区,其他招商项目增量税收收入的区级留成部分按4:6的比例返还给开发区。开发区历史债务问题由区政府和开发区共同协商化解。

责任部门:区财政局、区税务局、新邱经开区

(三)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

6.优化机构编制配置。按照优化协同高效原则,结合开发区实际,坚持“小管委会、大公司”发展模式,统筹开发区管委会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支持鼓励开发区结合发展需要,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内设机构数量和职数范围内,自主调整内设机构设置,及时保障工作高效运转。建立健全开发区管理机构动态调整机制,经开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效应突出、综合发展水平较高、发展进步较大,可在机构编制资源配置上予以适当倾斜加强。

责任部门: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社局、新邱经开区

7.选优配强开发区中层干部。采取委任、聘任相结合的方式,把政治过硬、实干担当、熟悉产业、善于招商的人才选出来、用起来。注重引进具有招商引资、综合管理、企业运营等实践经验的复合型干部人才,强化绩效考核结果运用,推动干部能上能下、优胜劣汰。

责任部门:区委组织部、新邱经开区

8.实行全员聘用管理制度。开发区实行员额总控、按需设岗、竞争择优、能上能下的管理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区委可授权赋予开发区中层干部任免权和核定员额内自主用人权。逐步实行干部“档案职务”和“岗位职务”双轨制并行管理,聘用期间,以“岗位职务”考核作为年度考评标准,机关事业身份人员继续按规定晋升职级或参加职称评审,工作调转和退休按档案职务身份掌握,有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仍按原档案工资基数缴纳,享受相关待遇。

责任部门: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新邱经开区

9.建立以绩效为核心的薪酬制度。绩效工资由基础薪酬与绩效薪酬组成。基础薪酬标准参照同级别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平均工资水平确定;绩效薪酬部分,在国家、省、市政策框架内根据开发区年度考核结果和等次核定总量。绩效薪酬总额不得超过区政府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绩效薪酬总额的5倍。

责任部门: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财政局、新邱经开区

(四)深化市场化运营模式创新

10.完善“管委会+公司”运营模式。进一步推进“管委会+公司”体制机制改革,清晰界定管委会和公司职责边界,管委会主要承担开发区发展战略规划、行政审批服务等行政管理职能;公司聚焦开发建设实施、招商引资拓展、资本运作增资等市场化业务板块。公司总经理以上职务由开发区管委会任命,报区国资局备案,其他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的聘任由公司董事会按有关规定办理并报开发区党工委备案。公司人事档案由区人社局统一管理。

责任部门:区委组织部、区国资局、区人社局、新邱经开区

11.提升市场化运营水平。原则上能由市场解决的事务交由市场解决,构建投-建-管-服全链条运营体系。创新运营公司资本运作模式,开发区可经营资产以资本化方式全部注入运营公司,运营公司以资本运作方式盘活闲置资产。强化风险防控,构建市场化偿债机制。针对非公务员岗位人员,实行更加灵活的招商奖励制度

责任部门:新邱经开区

(五)强化考核评价

12.完善评价体系。制定开发区考核评价办法,根据考核等级核定绩效薪酬总额,由开发区根据个人实绩考核结果,重点向关键岗位和优秀人才,以及在承担急难险重工作任务中表现突出的、招商引资作出重大贡献的人员倾斜,制定绩效薪酬差异化分配方案,并报相关部门备案后实施。

责任部门:区委组织部、区发改局、区商务局、新邱经开区

13.建立奖优罚劣机制。树立鲜明的用人导向,对于考核结果成绩突出、敢于担当、善于作为的开发区中层干部和“揭榜挂帅”人员优先提拔使用,对于不合格的及时调整。强化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严格动态管理。

责任部门: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新邱经开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开发区工作的全面领导,区委深改委负责对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工作的统筹领导,下设工作专班,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班长,常务副区长任副班长,按照省市区上下对口原则,专班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坚持“全区一盘棋”的思想,积极稳妥地推进开发区的体制机制改革工作。

责任部门:区委深改委、区直各部门、新邱经开区

(二)建立创新容错机制。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对在改革创新和高质量发展中未取得预期效果或出现工作失误等,如符合决策程序、勤勉尽责、未谋取私利的部门和个人,可免于追究责任。允许开发区通过“制度保障+案例指导+考核优化”等方式进行大胆探索,共同营造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责任单位: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新邱经开区

(三)提升营商环境。完善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整体工作格局,不断延伸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深化落实涉企服务、平等保护等惠企暖企措施。优化开发区政务服务体系,积极打造最优营商环境。加强“阜吉享”政策直通专区推广应用,通过数据共享、大数据分析,为企业提供数字化服务,全面推进涉企服务增值化。

责任部门:区数据局、新邱经开区

关于印发阜新新邱经济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关于印发阜新新邱经济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方案的政策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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