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5-02-10 浏览量:187 来源:新邱区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罗思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新政发〔2015〕2号
长营子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驻区各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新邱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阜新市新邱区人民政府
2015年2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新邱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2014-2016年)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办好学前教育”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促进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按照《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教基二〔2014〕9号)要求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新邱区学前教育发展实际,制定此计划。
一、基本情况
(一)当前学前教育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区学前教育取得长足发展,学前教育资源覆盖全区每个街道,办园条件得到改善,师资队伍质量整体有所提高。截止2013年,全区共有幼儿园21所,在园幼儿1351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8.83%;其中公办幼儿园2所,在园幼儿235人,占全区毛入园率的17.39%。目前,我区基本实现普及学前三年教育。新邱区幼儿园已具有引领、辐射示范作用。
2013年,全区有幼儿教师86人,其中专任教师64人,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任教师26人,占比40.6%。
2013年,全区学前教育财政投入86万元,占财政性教育总经费的0.70%(全区财政性教育总经费9515万元 )
(二)一期行动计划完成情况
2011—2013年,按照国务院和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我区编制实施了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较好完成预期目标任务,为一批适龄幼儿提供了接受学前教育的机会,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学前教育资源快速扩大,入园率显著提高。一期行动计划前我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仅达74%,低于全省平均水平(83.7%),幼儿“入园难”问题比较突出。三年来,我区新建2所标准化幼儿园,新建面积达3179平方米,其中新建乡镇中心园1所,增加和改善学位200余个。截至2013年底,我区学前三年毛入率达到98.83%,“入园难”问题初步得到缓解。二是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总量不断增加,办园条件明显改善。截至2013年底,累计投入资金380余万元。随着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总量的逐年增加,各级各类幼儿园园舍、环境、设施、装备等办园条件不同程度地得到改善。三是师资队伍逐步加强,教育质量不断提高。为适应学前教育发展,到2013年全区累计参加“省培”骨干教师培训班、乡镇中心幼儿园园长培训班5人次,参加市级幼儿园教师岗位培训、园校合作“顶岗实习、置换培训”、各种专题培训100余人次。同时,为发挥骨干园长和教师的带动作用,加强民办幼儿园管理和队伍建设,连续两年开展向民办幼儿园“派驻公办教师”工作,每年选派优秀教师定期到民办园兼职任教。四是初步建立起困难家庭学前儿童入园资助制度。在一期行动计划内,共争取资金28万元,资助学前儿童191人,受助率达14%,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三)面临的问题
今昔对比,我区学前教育取得很大成绩,但也面临诸多问题和挑战。主要表现:一是办园质量需进一步提高,园所布局有待进一步调整和完善;二是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学前教育发展相对滞后;三是学前教育普惠性覆盖面小,公办幼儿园、公办性质幼儿园比例较低;四是投入保障机制尚需健全,以确保办园条件得到有效改善;五是幼儿教师数量不足,专业师资队伍缺乏,民办教师整体素质和工资待遇偏低;六是规范办园、科学施教存在差距,保育教育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2014年至2016年是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新的机遇期,我区要抓住机遇,乘势而上,采取有力措施,初步建成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发展数量和质量的要求。
二、发展目标与任务
(一)总体目标
坚持公益普惠的基本原则,注重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强化政府职责,要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政策引导、扶持普惠为基本思路,大力扩大城乡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的覆盖面,落实省、市相关政策,建立我区运行保障机制,改善两所公办幼儿园办园条件,充实稳定教师队伍,逐步达到省颁办园标准。到2016年,全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保持99%,达到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在园幼儿中,普惠性幼儿园幼儿占比达37%,其中公办及公办性质幼儿园幼儿占比为45%。初步建成以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为主体的学前教育服务网络,逐步建立起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和运行保障机制,确保幼儿园办园水平和质量有明显提高。
(二)年度主要目标和任务
2014年:保持我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99%,在园幼儿中,普惠性幼儿园幼儿占比达14.74%(仅含两所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完善公办幼儿园的设施设备建设,为新邱区幼儿园新建大门及幼儿戏水池;启动幼儿园教师基本功提升工程项目,选送14名教师作为一级培训者参加市级基本功培训;公开招聘公办学前专业教师4名。
2015年:保持我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99%,在园幼儿中,普惠性幼儿园幼儿占比达29.67%;建立普惠性幼儿园运行保障机制;为长营子镇中心幼儿园修建围栏及购置设备,为新邱区幼儿园扩建食堂;继续落实幼儿园教师基本功提升工程,开启区内二级培训;公开招聘公办学前专业教师5名。
2016年:争创“五星级幼儿园”;保持我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99%以上,在园幼儿中,普惠性幼儿园幼儿占比达37%。初步建成以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为主体的学前教育服务网络;继续落实幼儿园教师基本功提升工程;公开招聘公办学前专业教师11名,重点解决专任教师流失问题。
三、主要措施
(一)加快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力度。三年内,按照省级标准改善我区公办幼儿园办园条件,配齐各类专用设备。
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扶持一批达到办园标准、有保教质量、收费较低、面向大众招生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特别支持以招收低收入家庭子女和农民工子女为主的低收费民办幼儿园发展。
(二)加大政府学前教育的投入
加大财政性学前教育教育经费的投入,扩大对贫困家庭幼儿的资助范围。
(三)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
积极落实《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试行)》补足配齐公办幼儿园教职工,按照幼儿园两教一保的要求,积极争取具有学前教育专业的大专以上毕业生到我区幼儿园任教,3年内计划招聘20名幼儿园专任教师。提高幼儿教师待遇,做好师资队伍稳定工作。
(四)健全幼儿园监管体系
加强对幼儿园的监管力度,健全对幼儿园的监管体系,严把审批关,做好幼儿园的年检工作,严禁幼儿园提前教授小学课程,监督小学一年级实施“零起点“教学。对违规的幼儿园及小学在年检、评优等方面实施一票否决制度。
(五)加强幼儿园保育教育指导
完善区域内教研和园本教研制度,充分发挥我区“教研中心组”的引领作用,指导和帮助幼儿园提高管理能力和保教水平,组织学前教育专题讲座、教学观摩研讨、教学论文评比、幼儿教师基本功竞赛等活动,整体提高幼儿教师素质水平。
四、工程项目
(一)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建设工程
自2014年起,实施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建设工程,对两所公办幼儿园办园条件进行改善,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幼儿园布局。
(二)扶持普惠性幼儿园发展工程
用政策、资金作引导,积极扩大普惠性幼儿园覆盖面。三年认定并扶持普惠幼儿园6所,其中民办园4所,全区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达37%以上。
(三)幼儿园园长教师培训工程
对在职园长、教师和卫生保健人员进行全员培训。培训项目有幼儿教师基本功提高与达标培训、幼儿园教师岗位培训、卫生保健人员专业培训、《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实验专题培训,提高队伍专业素质和实践能力。
(四)小规模幼儿园分类管理提高工程
根据阜新市小规模幼儿园管理实施办法,对我区小规模幼儿园进行星级外专项分类管理,经重新审查,由高到低分为一类、二类、三类小规模幼儿园,对不具备分类条件的幼儿园取消办园资格。
(五)规范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工程
自2014年起,依据《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教育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妇幼保健机构对取得办园资格和新设立的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进行综合评估。评估工作与人员培训、业务指导相结合,从而达到规范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的目的。
(六)学前教育资助工程
继续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实行资助,不断扩大学前教育资助范围,将困难儿童资助受益面扩大到40%以上。
(七)落实《指南》,启动“学习故事”实验项目
以我市申请参加省推广的“学习故事”实验项目为载体,深入落实《指南》,提高保育教育质量。2015年启动项目,以市一级以上幼儿园所为重点开展项目培训和实验研究工作。
五、组织领导
1.强化由分管区长牵头的学前教育工作联席制度,建立政府统筹、教育局全面负责、相关部门充分合作的学前教育管理体系,加强行政综合执法,明确各部门的权利职责。
2.加大政府投资力度,确保学前教育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3.依法管理,加强相关法制法规培训工作,建立完善的评估督导机制,成立专门的评估督导小组定期对各类幼儿园进行评估,对不合格的幼儿园及时关闭或限期整改。
附件:
1.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区县情况汇总表
2.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工程项目汇总表(2014—2016年)
3.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配套文件汇总表(2014—2016年)
附件1
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区县情况汇总表 | ||||||||||||||||||||||||||||||||||||||||||||||||||
新邱区 填表人: 王学梅 填表时间:2014 年 12 月 20 日 | ||||||||||||||||||||||||||||||||||||||||||||||||||
编号 | 区县 | 基 本 状 况(2013年) | ||||||||||||||||||||||||||||||||||||||||||||||||
乡镇街道数(个) | 行政村数(个) | 3-5岁幼儿数(人) | 幼儿园数(所) | 在园幼儿数(人) | 学前教育财政投入(万元) | 幼儿园教师(人) | ||||||||||||||||||||||||||||||||||||||||||||
公办园 | 民办园 | 公办园 | 民办园 | 其中普惠性民办园就读幼儿 | 其中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覆盖率 |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 总额 | 所占比例 | 其中本级投入 | 总数 | 有教师资格证的人数 | 公办园 | 民办园 | |||||||||||||||||||||||||||||||||||||
城区 | 镇区 | 乡村 | 城区 | 镇区 | 乡村 | 其中普惠性民办园 | 教师数 | 在编教师数 | 教师数 | |||||||||||||||||||||||||||||||||||||||||
城区 | 镇区 | 乡村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20 | 21 | 22 | 23 | 24 | 25 | 26 | 27 | ||||||||||||||||||||||||
5 | 9 | 1367 | 2 | 0 | 0 | 18 | 0 | 1 | 0 | 0 | 0 | 235 | 1116 | 0 | 17.39 | 98.83 | 86.2 | 0.7 | 66.2 | 86 | 19 | 11 | 7(7) | 75 | ||||||||||||||||||||||||||
合 计 | ||||||||||||||||||||||||||||||||||||||||||||||||||
全省 | ||||||||||||||||||||||||||||||||||||||||||||||||||
注:1.公办园含公办性质的幼儿园; 2.普惠性民办园是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园; 3.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覆盖率=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在园幼儿总数*100%;4.所占比例指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财政性教育总经费中的比例,本级财政投入:指县、地市、省各自填写本级财政投入;5.幼儿教师数指园长和专任教师数; 6.在编教师指有具事业单位编制的幼儿教师; | ||||||||||||||||||||||||||||||||||||||||||||||||||
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区县情况汇总表 | ||||||||||||||||||||||||||||||||||||||||||||||||||
续上表 | ||||||||||||||||||||||||||||||||||||||||||||||||||
编号 | 区县 | 2014年度计划 | ||||||||||||||||||||||||||||||||||||||||||||||||
规划目标 | 主 要 措 施 | |||||||||||||||||||||||||||||||||||||||||||||||||
在园幼儿数(人) | 公办幼儿园建设数(所) | 扶持普惠性民办园数(所) | 本级学前教育财政投入预算(万元) | 幼儿园教师数(人) | ||||||||||||||||||||||||||||||||||||||||||||||
公办园 | 民办园 | 其中普惠性民办园就读幼儿 | 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覆盖率(%) |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 新 建 | 改扩建 | 总数 | 其中有教师资格证的人数 | 公办园 | 民办园 | ||||||||||||||||||||||||||||||||||||||||
城区 | 镇区 | 乡村 | 城区 | 镇区 | 乡村 | 城区 | 镇区 | 乡村 | 教师数 | 其中在编教师数 | 教师数 | |||||||||||||||||||||||||||||||||||||||
1 | 2 | 28 | 29 | 30 | 31 | 32 | 33 | 34 | 35 | 36 | 37 | 38 | 39 | 40 | 41 | 42 | 43 | 44 | 45 | 46 | 47 | |||||||||||||||||||||||||||||
203 | 1174 | 0 | 14.74 | 99.28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90 | 106 | 25 | 18 | 11(11) | 88 | |||||||||||||||||||||||||||||||
合 计 | ||||||||||||||||||||||||||||||||||||||||||||||||||
注:1.公办园含公办性质的幼儿园; 2.普惠性民办园是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园; 3.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覆盖率=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在园幼儿总数*100%;4.所占比例指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财政性教育总经费中的比例,本级财政投入:指县、地市、省各自填写本级财政投入;5.幼儿教师数指园长和专任教师数; 6.在编教师指有具事业单位编制的幼儿教师; |
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区县情况汇总表 | |||||||||||||||||||||
续上表 | |||||||||||||||||||||
编号 | 区县 | 2015年度计划 | |||||||||||||||||||
规划目标 | 主 要 措 施 | ||||||||||||||||||||
在园幼儿数(人) | 公办幼儿园建设数(所) | 扶持普惠性民办园数(所) | 本级学前教育财政投入预算(万元) | 幼儿园教师数(人) | |||||||||||||||||
公办园 | 民办园 | 其中普惠性民办园就读幼儿 | 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覆盖率(%) |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 新 建 | 改扩建 | 总数 | 其中有教师资格证的人数 | 公办园 | 民办园 | |||||||||||
城区 | 镇区 | 乡村 | 城区 | 镇区 | 乡村 | 城区 | 镇区 | 乡村 | 教师数 | 其中在编教师数 | 教师数 | ||||||||||
1 | 2 | 48 | 49 | 50 | 51 | 52 | 53 | 54 | 55 | 56 | 57 | 58 | 59 | 60 | 61 | 62 | 63 | 64 | 65 | 66 | 67 |
209 | 1218 | 214 | 29.67 | 99 | 0 | 0 | 0 | 0 | 1 | 0 | 2 | 0 | 0 | 110 | 100 | 35 | 30 | 20(20) | 70 | ||
合 计 | |||||||||||||||||||||
注:1.公办园含公办性质的幼儿园; 2.普惠性民办园是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园; 3.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覆盖率=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在园幼儿总数*100%;4.所占比例指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财政性教育总经费中的比例,本级财政投入:指县、地市、省各自填写本级财政投入;5.幼儿教师数指园长和专任教师数; 6.在编教师指有具事业单位编制的幼儿教师; |
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区县情况汇总表 | |||||||||||||||||||||
续上表 | |||||||||||||||||||||
编号 | 区县 | 2016年度计划 | |||||||||||||||||||
规划目标 | 主 要 措 施 | ||||||||||||||||||||
在园幼儿数(人) | 公办幼儿园建设数(所) | 扶持普惠性民办园数(所) | 本级学前教育财政投入预算(万元) | 幼儿园教师数(人) | |||||||||||||||||
公办园 | 民办园 | 其中普惠性民办园就读幼儿 | 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覆盖率(%) |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 新 建 | 改扩建 | 总数 | 其中有教师资格证的人数 | 公办园 | 民办园 | |||||||||||
城区 | 镇区 | 乡村 | 城区 | 镇区 | 乡村 | 城区 | 镇区 | 乡村 | 教师数 | 其中在编教师数 | 教师数 | ||||||||||
1 | 2 | 68 | 69 | 70 | 71 | 72 | 73 | 74 | 75 | 76 | 77 | 78 | 79 | 80 | 81 | 82 | 83 | 84 | 85 | 86 | 87 |
239 | 1203 | 288 | 37 | 99 | 0 | 0 | 0 | 0 | 0 | 0 | 2 | 0 | 0 | 120 | 111 | 48 | 36 | 27(27) | 75 | ||
合 计 | |||||||||||||||||||||
注:1.公办园含公办性质的幼儿园; 2.普惠性民办园是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园; 3.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覆盖率=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在园幼儿总数*100%;4.所占比例指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财政性教育总经费中的比例,本级财政投入:指县、地市、省各自填写本级财政投入;5.幼儿教师数指园长和专任教师数; 6.在编教师指有具事业单位编制的幼儿教师; |
附件2
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工程项目汇总表(2014-2016年) | ||||||||||||
阜新市新邱区 填表人:王学梅 填表时间:2014年 12月 20日 | ||||||||||||
项目名称 | 目标和主要内容 | 实施范围 | 时间跨度 | 资金投入(万元) | 其他 | |||||||
总额 | 省级 | 市级 | 县级 | |||||||||
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建设工程 | 自2014年起,实施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建设工程,对两所公办幼儿园办园条件进行改善。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幼儿园布局。 | 新邱区 | 2014-2016 | 15 | 15 | |||||||
扶持普惠性幼儿园发展工程 | 用政策、资金作引导,积极扩大普惠性幼儿园覆盖面。三年认定并扶持普惠幼儿园6所,其中民办园4所,全区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达37%以上。 | 新邱区 | 2014-2016 | 5 | 5 | |||||||
幼儿园园长教师培训工程 | 对在职园长、教师和卫生保健人员进行全员培训。培训项目包括幼儿教师基本功提高与达标培训、幼儿园教师岗位培训、卫生保健人员专业培训、《指南》实验专题培训,全面提高队伍专业素质和实践能力。 | 新邱区 | 2014-2016 | 1 | 1 | |||||||
小规模幼儿园分类管理提高工程 | 落实阜新市小规模幼儿园管理实施办法,对全区小规模幼儿园进行星级外专项分类管理,经重新审查,由高到低分为一类、二类、三类小规模幼儿园,对不具备分类条件的幼儿园取消办园资格。 | 新邱区 | 2014-2016 | |||||||||
注:1.本表所指项目指省级安排的各类学前教育工程项目,不包括国家项目,资金投入不含中央奖补资金; | ||||||||||||
项目名称 | 目标和主要内容 | 实施范围 | 时间跨度 | 资金投入(万元) | 其他 | |||||||
总额 | 省级 | 市级 | 县级 | |||||||||
规范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工程 | 自2014年起,依据《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教育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妇幼保健机构对取得办园资格和新设立的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进行综合评估。评估工作与人员培训、业务指导相结合,以规范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 | 新邱区 | 2014-2016 | |||||||||
学前教育资助工程 | 继续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实行资助,不断扩大学前教育资助范围,将困难儿童资助受益面扩大到40%以上。 | 新邱区 | 2014-2016 | 60 | 60 | |||||||
落实《指南》,启动“学习故事”实验项目 | 以我市申请参加省推广的“学习故事”实验项目为载体,深入落实《指南》,提高保育教育质量。2015年启动项目,以市一级幼儿园所为重点开展项目培训和实验研究工作。 | 新邱区 | 2015-2016 |
附件3
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配套文件汇总表(2014-2016年) | ||||
阜新市新邱区 填表人:王学梅 填表时间:2014年 12月20日 | ||||
名称 | 主要举措 | 实施范围 | 拟出台时间 | 发文机关 |
新邱区财政局 新邱区教育局关于扶持普惠性幼儿园发展的通知 | 根据省、市相关政策,对扶持对象、奖补政策和退出机制等做出具体规定。 | 新邱区 | 2015年 | 区财政局 |
注:1.本表所指配套文件为省级文件;2.实施范围指项目覆盖的范围,如全省、农村地区、部分贫困地区或区县(详细列出),家庭经济困难群体等;3.发文机关指省委、省人民政府、教育厅(委)、××厅局联合发文(详细列出)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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