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12-16 浏览量:4 来源: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罗思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1 总则
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事故运行机制,有效预防和高效处置食品安全事故,最大限度降低食品安全事故危害,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我区社会和谐稳定,修订本预案。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阜新市人民政府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对我区行政区域内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应对处置工作。
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政府领导,分工协作;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快速反应,有效控制;科学评估、依法处置;预防为主,防治并重的原则。
事件分级: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食品安全事故共分四级,即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事故等级的评估核定,由市场监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
事故分级标准
2 组织指挥体系
分为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及职责、区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区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工作组组成及职责
3 监测预警、报告与评估
4 应急响应
分为响应级别、响应程序、响应措施、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信息发布五个方面
5 后期处置
6 应急保障
7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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