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邱区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文件解读
《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邱区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文件解读

日期: 2020-12-17 浏览量:70 来源: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罗思 文字大小:

1.总则

分为编制目的、 编制依据、 适用范围、处置原则、事件分级

2.组织指挥体系

应急指挥部设置:新邱区成立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应急指挥部),由新邱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任总指挥,新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任副总指挥。成员单位由区市场局、区卫健局、区委宣传部、区应急局、新邱公安分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各街道(镇)等部门组成。成员单位根据事件性质和处置需要确定,有关单位的主要领导为区应急指挥部成员。

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新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由新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兼任主任,分管副局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

应急指挥部工作组及职责:根据工作需要,区应急指挥部可下设若干工作组,在区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相关工作,及时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技术支撑机构及职责:新邱区人民政府应按照市政府处置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组织体系和职责,建立健全本级政府的应急指挥机构,明确有关部门的职责,落实责任。

3.监测、预警与报告评估

分为监测、预警、报告评估三个方面

4.应急响应和终止

发生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新邱区政府、各级有关部门要根据责任分工和事件性质,遵循边核实、边救治、边调查、边处置的原则立即做出应急响应,控制事态发展。分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分为 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四个等级。

5.善后与总结评估

6.应急保障

7.附则


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邱区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