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新邱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2021年度决算

日期: 2022-09-27 浏览量:112 来源:阜新市新邱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 责任编辑:梁斌 文字大小:

   

第一部分    阜新市新邱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

一、 主要职责

二、阜新市新邱区卫生健康服务心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阜新市新邱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阜新市新邱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阜新市新邱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的卫生健康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承担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推进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承担区卫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和协调工作,负责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协调工作。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承担联系、协调和组织老年人权益保障和服务等职能。

3.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实验室检测检验、健康教育指导等工作。

4.承担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卫生监督及计划生育监督的综合执法工作。

5.负责提供以孕产保健、儿童保健、妇女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为中心的妇幼健康服务,承担全区妇幼健康工作业务管理。

6.负责全区计划生育声化、电化、形象化教育,以及宣传资料编纂等社会化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活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7.完成全区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工作的指导、检查、考核等相关工作。

8.负责本系统内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9.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阜新市新邱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新邱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阜新市新邱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2021年度阜新市新邱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84.9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84.95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4.9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282.06万元,降低76.85%,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改革,疾控中心和监督中心单独核算。

(二)支出总计84.95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84.95万元,占支出总计100%。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6.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4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22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282.06万元,降低76.85%,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改革,疾控中心和监督中心单独核算。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4.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9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82.06万元,降低76.85%,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改革,疾控中心和监督中心分别单独核算。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9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6万元,占支出总计的4.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64万元,占支出总计的33.72%;卫生健康支出47.27万元,占总支出的55.64%;住房保障支出5.38万元,占总支出的6.33%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6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3.66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年初无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64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16.41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人员取暖费等支出,年初无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2.24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56.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2021年调整保险缴费基数及补缴以前年度养老保险费。

3.卫生健康支出47.27万元,具体包括:

1)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43.31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人员经费支出,年初无预算。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3.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7%,主要是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2021年调整年初预算科目。

4.住房保障支出5.38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5.38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1.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2021年上调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我单位无此项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2021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4.9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1.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3.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我部门未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展开整体绩效自评。

2)部门评价情况。

本年度主管部门未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我单位无此情况。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年度主管部门未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我单位无此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行政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四部分 2021年度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决算表 

阜新市新邱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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