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新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 2022-09-27 浏览量:245 来源:阜新市新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责任编辑:梁斌 文字大小:

   

第一部分    阜新市新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阜新市新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阜新市新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阜新市新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阜新市新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

(二)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三)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四)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工作的重大事项;

(五)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六)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七)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八)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九)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区长的个别任免;在区长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十)根据区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局长、主任、科长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十一)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批准任免下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十二)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区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分院检察长的职务;

(十三)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十四)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二、阜新市新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新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阜新市新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阜新市新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216.1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16.13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6.1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163.30万元,降低43.04%,主要原因:一是本单位2021年无项目支出;二是在职人员绩效工资、单位职业年金支出减少了,2021年无人员救济费。

(二)支出总计216.1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16.13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00%。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5.6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3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9.08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163.30万元,降低43.04%,主要原因:一是本单位2021年无项目支出;二是在职人员绩效工资、单位职业年金支出减少了,2021年无人员救济费。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我单位本年度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16.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6.1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63.30万元,降低43.04%,主要原因:一是本单位2021年无项目支出;二是在职人员绩效工资、单位职业年金支出减少了,2021年无人员救济费。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0.36%,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0.3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6.1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6.41万元,占67.7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55万元,占19.69%;卫生和健康支出15.15万元,占7.01%;住房保障支出12.02万元,占5.56%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6.41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支出141.83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津贴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6.4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绩效工资减少。

2)其他人大事务支出4.58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经费支出等,完成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55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单位离退休费17.63万元,主要是离休人员工资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3.78%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51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完成预算的120.43%,决算数大于预算是补缴以前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41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职业年金支出,完成预算的66.79%,决算数小于预算是因为在职人员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15.15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5.15万元,主要是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完成预算的85.11%,决算数小于预算是因为在职人员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12.02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公积金支出12.02万元,用于在职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完成预算的84.65%,决算数小于预算是因为在职人员的减少。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无此项资金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无此项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1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6.1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7.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39.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08万元,比上年减少2.78万元,降低6.64%,主要原因是节约日常办公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共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

我部门未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展开整体绩效自评。

(2)部门评价情况。

本年度主管部门未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我单位无此情况。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年度主管部门未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我单位无此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阜新市新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度决算表

阜新市新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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