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新邱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说明

日期: 2024-03-06 浏览量:92 来源:新邱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责任编辑:张翔宇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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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阜新市新邱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阜新市新邱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5年阜新市新邱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部门预算批复表

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项目支出预算表

10、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11、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12、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13、债务支出预算表

14、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15、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16、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17、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18、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一、阜新市新邱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1、农业负责全区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农业行业方针、政策。

2、林业负责全区造林、育苗、森林经营、果树森林病虫害工作的规划和组织实施。

3、水利负责全区抗旱防汛、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中小型水林工程规划设计、组织施工。

4、农机负责对从事工业作业的农业机械、从事运输和农运兼用的农业机械的管理工作。

5、动物监督所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全区畜牧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好全区畜牧业机构调整、资源开发和区域生产工作,组织畜牧业生产新技术的引进、推广、示范和普及工作.制定全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预案,组织实施对疫情的监测、控制和扑灭,负责经常性的畜禽防疫、防疫监督、动物及其产品检疫和管理工作;全区种畜禽生产经营的许可和管理,组织优良种畜禽的引进、推广、示范和质量监督;全区奶站、兽药、饲料生产经营的质量监督工作,负责乳制品、饲料行业管理工作;全区畜牧业项目审定、论证和申报,项目落实的监管工作;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指导畜牧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工作。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纳入阜新市新邱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阜新市新邱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二、阜新市新邱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综合预算收支指标情况

1、收入预算110.95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0.95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其中: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6)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其中上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超收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超收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超收收入0万元。

2、支出预算110.95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110.95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

在支出预中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0个,涉及资金0万元。

2025年预算收支比上年减少14.93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为本单位在2025年有在职人员减少变动。

(二)部门管理专项资金情况

2025年,阜新市新邱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管理专项资金共0个,涉及资金0万元。

(三)事业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阜新市财政局事业运行经费预算为5.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31万元;手续费0.04万元;水费0.15万元;差旅费0.4万元;工会经费1.43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阜新市新邱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具体为货物0万元,服务0万元,工程0万元;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份额0万元,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阜新市新邱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原因为本单位无“三公”经费预算计划。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原因为本单位无“三公”经费预算计划。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原因为本单位无“三公”经费预算计划。

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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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阜新市新邱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2025年年初预算购置车辆0台,金额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七)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阜新市新邱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2025年应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2025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0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0个,涉及资金0万元,编制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0%。

三、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机关及参公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使用完毕,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2025年阜新市新邱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部门预算批复表

附件12025阜新市新邱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预算批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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