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阜新市新邱区委政法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说明

日期: 2025-02-06 浏览量:20 来源:新邱区委政法委员会 责任编辑:张翔宇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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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共阜新市新邱区委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中共阜新市新邱区委政法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5年中共阜新市新邱区委政法委员会部门预算批复表

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项目支出预算表

10、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11、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12、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13、债务支出预算表

14、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15、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16、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17、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18、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一、中共阜新市新邱区委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对政法工作的全局性部署和省委、市、区委对政法工作的具体安排,推进平安新邱区、法治新邱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3、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代管区法学会。

4、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5、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6、组织开展政法领域调查研究,研究拟订区政法工作有关政策和重大措施,及时向区委提出建议,参与有关政府规章起草、修改工作。

7、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各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8、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9、组织研究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贯彻中央深化政法改革的决定和精神及省、市、区委具体要求。承担区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和社会体制改革专项小组日常工作。

10、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国家安全工作中涉及社会安全风险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的具体安排,及时报送涉社会安全的综合性情况和动态信息。

11、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纳入中共阜新市新邱区委政法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中共阜新市新邱区委政法委员会本级。

二、中共阜新市新邱区委政法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综合预算收支指标情况

1、收入预算89.64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9.64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其中: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6)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其中上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超收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超收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超收收入0万元。

2、支出预算89.64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89.64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

在支出预中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0个,涉及资金0万元。

2025年预算收支比上年减少35.76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为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5.76万元;公共安全支出减少32.9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1.3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0.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1.43万元。

(二)部门管理专项资金情况

2025年,中共阜新市新邱区委政法委员会管理专项资金共0个,涉及资金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中共阜新市新邱区委政法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8.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经费2.7万元,工会经费1.0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92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中共阜新市新邱区委政法委员会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具体为货物0万元,服务0万元,工程0万元;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份额0万元,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中共阜新市新邱区委政法委员会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

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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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中共阜新市新邱区委政法委员会2025年年初预算购置车辆0台,金额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七)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中共阜新市新邱区委政法委员会2025年应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2025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0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0个,涉及资金0万元,编制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

三、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机关及参公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使用完毕,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四、2025年中共阜新市新邱区委政法委员会部门预算批复表

附件1:中共阜新市新邱区委政法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批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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