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2-06 浏览量:19 来源:新邱区文化体育广电服务中心 责任编辑:张翔宇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目 录
一、阜新市新邱区文化体育广电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阜新市新邱区文化体育广电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5年阜新市新邱区文化体育广电服务中心部门预算批复表
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项目支出预算表
10、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11、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12、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13、债务支出预算表
14、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15、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16、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17、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18、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一、阜新市新邱区文化体育广电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体育、旅游、广电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落实省、市、区有关工作要求。
2、负责组织落实全区文化、体育、旅游、广电发展规划和开发战略、产业项目策划运营和管理。承担全区文化、体育、旅游、广电资源调查研究,对文化、体育、旅游、广电产业发展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3、负责推进全区文化、体育、旅游、广电产业融合发展。组织实施文化、体育、旅游、广电产业发展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4、负责组织实施和推介文化、体育、旅游节庆赛事等活动。承担开展各类文化、体育、旅游活动,并提供相关公共服务。
5、负责收集、整理、保存图书报刊等文献信息并提供查询、借阅;负责图书馆免费开放,指导基层图书室,培训图书馆管理人员等相关工作。
6、负责指导群众文艺团队建设和文艺创作,指导基层文化站、文化中心的日常工作,辅导和培训群众文艺骨干,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
7、负责转播中央、省有关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播出本地自办节目,负责维护央广无线覆盖和辽宁地面数字微波及自办节目的安全播出工作。
8、负责本系统内疫情防控、信访稳定、安全生产等相关工作。
9、承担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
纳入阜新市新邱区文化体育广电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阜新市新邱区文化体育广电服务中心。
二、阜新市新邱区文化体育广电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综合预算收支指标情况
1、收入预算241.40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1.4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其中: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6)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其中上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超收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超收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超收收入0万元。
2、支出预算241.40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241.40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
在支出预中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0个,涉及资金0万元。
2025年预算收支比上年增加0.27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增加1人。
(二)部门管理专项资金情况
2025年,阜新市新邱区文化体育广电服务中心管理专项资金共0个,涉及资金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阜新市新邱区文化体育广电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6.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80万元,工会经费3.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阜新市新邱区文化体育广电服务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具体为货物0万元,服务0万元,工程0万元;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份额0万元,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阜新市新邱区文化体育广电服务中心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为3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为0。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为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费3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持平。
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阜新市新邱区文化体育广电服务中心2025年年初预算购置车辆0台,金额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七)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阜新市新邱区文化体育广电服务中心2025年应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2025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0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0个,涉及资金0万元,编制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0%。
三、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机关及参公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使用完毕,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机关服务(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2025年阜新市新邱区文化体育广电服务中心部门预算批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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