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级专项督察措施清单/整改方案》第15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日期: 2026-01-26 浏览量:31 来源:新邱区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张翔宇 文字大小:

一、整改任务

阜新市2021年完成的整改任务中包含“煤改电”用户13737户,设备生产企业面临破产清算,目前用户设备均存在故障率较高、售后维修不及时等情况,未达到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户数要求。

二、整改目标

对散煤治理工作的实施、验收等全过程资料进行规范整理和归档。核实2021年安装“煤改电”设备运行情况,制定设备维修及分类处置方案,对具备维修价值的设备应修尽修、应修快修,短期无法维修设备采取其他措施治理。

三、整改措施

(一)全面排查核实2021年安装“煤改电”设备运行情况,明确设备维修及分类处置方案。

(二)建立“煤改电”设备维修实名制台账,积极筹措资金,组织专业队伍对故障设备进行维修。

(三)采取空气能、生物质、环保炉具等多种措施,对短期无法维修设备进行分类治理。

(四)按照散煤治理档案标准,逐户建立治理档案。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是开展拉网式排查,精准入户,聚焦设备问题,按照“实事求是、尊重民意、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推进维修整改工作。

二是坚持分类处置。为拒绝维修的居民推广环保取暖设备,并免费安装使用。经居民自愿同意,政府为其免费安装。

三是积极引导居民自行整改,通过安装空气能、环保炉具等途径完成整改任务。

四是针对暂不具备条件的居民,在重污染天气统一发放生物质燃料,确保取暖不断档、散煤不反弹。

五是规范档案管理,实现全过程留痕。按照散煤治理档案标准,逐户规范建立治理档案,完整记录设备运行、维修、处置等全过程信息,实现散煤治理工作可追溯、可查询、可监管。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 2026年1月26日至2026年1月30日

受理部门:阜新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  话:0418-6325109

邮寄地址:阜新市科技大街99号

 

阜新市新邱区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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